接国家邮政总局通知:二00八年七月十日,国家邮政局、国家安全局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铁道部、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》,琏接网址:http://www.chinapost.gov.cn/folder87/2008/07/2008-07-1612420.html
一、通告要求:“邮政企业和其他寄递服务企业在收寄物品时,应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并认真登记寄递物品和收寄件人信息,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查验。
二、特别是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,凡涉及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青岛、沈阳、秦皇岛6个奥运赛区城市的寄递业务,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否则不予收寄。
三、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查验,自即日起,韵达各网点在收寄:北京、天津、青岛、沈阳、秦皇岛等六个城市的快件时,务必做到以下要求:
1.当面打开验视,确认安全加盖“XX韵达 已验视”章后方可收寄。
2.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,并在面单上详细填写寄件人身份证号码;
3.对各类禁寄物品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(如机电装置、粉末、不明金属、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)或寄件人拒绝验视和无法提供身份证的,一律不予收寄。
4.运单必须填写、录入项目:寄件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发件地址、身份证号码、寄递物品名称、重量以及收件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收件地址。
四、如因发件网点未按规定填写面单,经邮政管理部门检查不合格的,将按国家规定:取缔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的寄递业务。
五、查处因网点不验视,发现交寄含有禁寄物品的邮件或快件的,国家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;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由寄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