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海南省局在《海南日报》上刊登“关于快递企业办理备案手续的通告”。通告要求,根据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规定,凡在本省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快递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;在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发布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快递企业,应在今年9月12日前到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。